为进一步提高城区地下管线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现有城市基础设施的载体服务功能,加快我县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更好地为县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按照上级部门相关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任务
(一)、全面准确掌握全区城市基础设施水平
1、针对我县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实际情况和城市基础设施现状,现对区划内的供水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普查,通过普查查清基础设施的底数、位置、材质、建设年代及现状等。
2、对普查范围内的供水基础设施进行跨行业全社会综合普查。
(二)、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基本情况的综合工作
按照不同行业、专业和隶属关系等,对取得的基本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形成具有权威性的调查报告。
(三)、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利用本次普查契机,提高我县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水平,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新要求,更好地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普查范围及内容
普查范围:老城区、城东新区、城北工业园区。
普查内容:阀门、水表、泵房、消防栓等基础设施。
三、普查方式、步骤、要求
(一)、普查方式与分工普查工作采取统一组织,专题调查方式。由管线所统一组织、指导、协调、综合,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普查组织、综合、上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管线所负责老城区供水设施普查汇总。
2、安装公司负责城东新区供水设施普查汇总。
3、营业所负责城北工业园区供水设施普查汇总。
(二)、工作步骤
此次城市基础设施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末,分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阶段:2023年1月10日前。制定普查方案,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培训普查工作人员,全面落实普查工作内容。
普查阶段: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3月末。通过现场调查、丈量、测量、测算、查阅台帐、填表登记、阶段性检查、审核上报工作。
总结阶段:2023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末。对普查结果进行审核整理、综合汇总、编印归档和总结表彰等。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普查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查工作进度详细计划,报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方案中确定的任务、范围、内容、时间和分工做好普查。
3、对1995年普查后,所发生变化、调整的基础设施,不能照搬普查数据,要在原有的普查基础上对现状进行补充、调整、完善。
4、本次普查,各专(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部门按照不同行业、专业和隶属关系对取得的基本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并建立台帐,上报普查综合情况(电子版)的同时,一并上报基层报表
5、实行普查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报告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的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普查工作质量等进行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对普查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对普查工作措施不力,虚报、瞒报、伪报、篡改基本数据和拒报、迟报的,予以通报批评。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