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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关于实行用水报装业务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的工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4-05-22 09:45:33 阳新县城发水务有限公司 字体:[  ] 背景颜色:

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效率,减少时限,提升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阳新县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工作方案》阳政办发2024〕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指引。

本指引根据获得用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业务需求规定用水报装业务可启动容缺受理的使用范围及资料完善期限,明确启动装表信任审批所需资料和条件,同时明晰后续管控手段,为合法用水提供保障。

一、受理范围:

阳新城发水务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内用水报装业务。(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用水报装业务与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联办,湖北政务服务平台自动推送信息至供水企业,用户无需单独办理。)

二、受理条件:

(一)用户需没有欠费。

(二)用户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资料,并且出具《用水申请资料补交承诺书》(附件1),允许启动容缺受理。受理后用水报装业务按《获得用水服务指南》执行。

(三)申请容缺受理的业务,除可容缺受理的申请材料外,其余申请材料应齐全且符合《获得用水服务指南》。

三、可容缺受理的申请材料

(一)项目备案证。

(二)营业执照。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补正材料时限及要求

(一)用户补正材料的时限自受理报装开始计时(补正材料时间,不计入用水报装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90天。用户应一次性补齐材料且符合《获得用水办事指南》要求。用户补齐全部材料后,办结容缺受理业务。

(二)用户未能在补正材料时限内补齐证照资料的,我司将其失信行为记录在案,且列入违背信用承诺失信企业名单,直至用户向我司补齐相关资料方可在失信企业名单上注销对应失信行为记录。

(三)同一用水申请人失信行为达1次或以上的(已注销的不计入次数),我司将不再接受其容缺受理的业务申请。

 

2024521日

 

 

 

附件1:

用水申请资料补交承诺书

 

阳新县城发水务有限公司:

本人(单位)      (用水申请人名称)      向贵司提交位于         (用水项目地址)       用水报装申请。因客观原因暂未能提供下列规划证照文件:《项目备案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                                                                                         

因本用水项目属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水需求迫切,本人(单位)恳请贵司予以先行受理该项目的用水申请。本人(单位)承诺在本项目用水装表审批前将上述所缺的规划证照文件补齐给贵司。如逾期未能补齐资料,导致影响项目装表通水的,其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本人(单位)承担,与贵司无任何关系。

本人(单位)会积极完善上述证照办理手续,并承诺于            日前向贵司补齐上述证照文件。在此期间本人(单位)自愿接受贵司监督,合法用水,若出现违章违法建设或违章用水事宜,本人(单位)积极配合执法整改,贵司有权终止供水,拆回水表。因终止供水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本人(单位)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特此承诺!

 

用水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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