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偷盗城市公共供水(以下简称“偷盗水”)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财产利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城市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降低城市管网漏损率,阳新县城发水务有限公司联合阳新县消防救援大队、阳新县公安局联合拍摄了偷盗水视频。
“消火栓是大红色的,是消防专用的,一切个人或园林绿化都是不允许使用的。经常使用,或破坏消防栓会影响消防栓使用寿命,也会给我们的消防安全带来隐患。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会受警告甚至罚款处罚”偷盗水宣传视频中的周队长在视频中为我们讲解偷盗消防用水给我们的生产安全所带来的隐患。
4月26日,城发水务公司稽查科跟随县消防救援大队用消防救援宣传车在阳新县中心城区范围内进行5日循环播放,有效起到了宣传科普作用,对违法违章的偷盗水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后附宣传科普内容:
一、哪些行为属于偷盗水
其实不止偷盗消防用水属于偷盗水行为,这些行为也属于偷盗水:
(1)未经城市供水企业批准,擅自在城市供水管道道及附属设施上打孔,私接管道盗水的;
(2)非火警、消防演习擅自启用公共消防栓和无表防险装置盗水的;
(3)绕越城市供水企业贸易结算水表盗水的;
(4)拆除、伪造、开启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贸易结算水表封印盗水的;
(5)毁损或采取技术手段致使贸易结算水表停滞、失灵、逆行,使水表少计量或不计量盗水的;
(6)用其它方式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
二、相关案例
三、别以为偷水就不是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供水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根据数额的大小,偷窃自来水行为可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数额较小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1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盗水数额较大,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省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